游擊隊(非正規的武裝組織)

游擊隊(非正規的武裝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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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擊隊,在敵統治區或敵占區、接敵區,採取分散流動的作戰形式,以襲擊戰鬥為主打擊敵人的一種非正規的武裝組織。被壓迫的人民和民族反抗壓迫或侵略,開展游擊戰爭的重要武裝組織形式。通常編組靈活,裝備輕便,便於機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游擊隊
  • 外文名:Partizan
  • 別名:guerrilla
  • 性質:非正規的武裝組織
  • 活動地點:游擊區
任務,發展,

任務

主要任務是:發動和組織人民民眾開展游擊戰爭,保護人民生命財產,配合主力部隊作戰,破壞敵方交通運輸、通信、偵察、指揮、補給系統和各種基地,遲滯和消耗敵人。
游擊隊游擊隊

發展

恩格斯指出:“民眾起義,革命戰爭,到處組織游擊隊――這才是小民族制勝大民族,不夠強大的軍隊抵抗比較強大和組織良好的軍隊的唯一方只鍵兵滲法。”(《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
在美國獨立戰爭,歐洲國家抵抗拿破崙一世軍隊入侵的戰爭,第二次世界大戰各國反侵略的戰爭,越南抗朵故地蜜美和阿富汗抗蘇墊市戶等戰爭,以及一些國家爭取獨立和解放的戰爭中,游擊隊都發揮了重要作用。
中國共產黨自領導武裝鬥爭開始,就十分重視組建游擊隊。游擊隊一般由軍隊派出或由當歡采訂地人民民眾武裝組成,與人民民眾保持緊密的聯繫。其編組的形式和規模,根據作戰任務和游擊戰區的環境等條件確定。通常編為游擊支隊、大隊、嬸朽中隊和特種游擊隊。實行軍事系統和地方黨委的雙重領導制度,由地方縣以上黨委書記兼同級游擊武裝的政企凝和治委員,統一領導和組織開展茅阿拔本地區的游擊戰,直接或間接地配合正規戰。
土地革命戰爭時期,建立了多種形式的游擊隊,許多游擊隊發展成為正規紅軍。抗日戰爭時期,廣泛組織了敵後游擊隊,在山地、平原和江河湖泊,在廣大農村、城郊和鐵路沿線,長期堅持游擊戰爭,鉗制、消耗大量敵人。
解放戰爭時期,在國民黨統治區內,各游擊隊有力配合了人民解放軍正規部隊作戰,為贏得戰爭勝利作出了巨大貢獻。信息化局部戰爭中,游擊武裝仍然是反對侵略和爭取解放,進行人民戰爭的重要武裝組織形式。
隨著現代游擊戰爭條件的變化,游擊隊將不斷改革組織形式,改善裝備,提高襲擊技術和戰術,創造出新的靈活多樣的作戰方式、方法,以適應信息化條件下人民游擊戰爭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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