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底市人民政府於2021年12月2日印發《婁底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實施方案.請認真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婁底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1年12月2日
- 發布單位:婁底市人民政府
全文,解讀,
全文
婁底市人大常委會頒布實施的《婁底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對文明行為規範、促進與保障、法律責任等作出了明確規定。為認真貫徹落實《條例》,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宣傳引導、創建推進,推動《條例》內化於心、外化於行,不斷增強廣大幹部民眾的文明意識,提升文明素養,促進文明行為,為推動我市高質量發展提供強勁支撐和堅實基礎。
二、重點任務
(一)深入組織學習
各級各部門單位和廣大幹部民眾要提高政治站位,利用政治和業務學習時間,專題學習《條例》,牢記文明規範,深刻理解《條例》出台背景、立法目的和重大意義,讓《條例》影響更多的人,共同引領文明行為促進工作。組織本系統單位、聯點單位開展共建共治共享活動,自覺講文明樹新風,拒絕不文明行為。黨員幹部在學習《條例》原文、領會《條例》精髓方面起示範帶頭作用,爭做貫徹執行《條例》的表率,教育引導廣大幹部民眾形成學習和遵守《條例》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責任單位:各級各相關單位)
(二)持續開展宣傳
1. 集中宣傳。每年11月20日我市文明行為促進日前後,由市文明辦、市政府新聞辦牽頭,成立專門工作組,召開宣傳工作會議,準備相關資料,印製發放《條例》單行本,製作發布《條例》宣傳牌、公益廣告、宣傳漫畫、視頻音頻等,開展《條例》宣傳周、法律諮詢、文明行為宣傳、知識競賽、志願者服務等活動。[責任單位:市文明辦、市政府新聞辦、市創管辦、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衛健委、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人防辦)、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商務糧食局、市市場監管局等,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婁底經開區、萬寶新區管委會]
2. 開展《條例》宣傳進機關、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進校園、進網路活動。要發動民眾、教育民眾、服務民眾,以民眾喜聞樂見的形式,以文明節日、文明旅遊、文明上網、文明餐桌、文明交通等為內容,開展民眾性“我與文明同行”“向不文明行為說不”等主題活動,使全社會形成文明行為光榮、不文明行為可恥的風尚。文明行為教育從娃娃抓起,將《條例》相關內容以適當方式有機融入學校教學內容,促進青少年文明行為養成。(責任單位:市文明辦、市創管辦、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文旅廣體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衛健委、市民政局、市商務糧食局、市市場監管局等,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婁底經開區、萬寶新區管委會)
3. 開闢專欄專題專版。市內各主流媒體要全文發布《條例》,對重點條款進行專題解讀、法律釋義,組織專家訪談,深入分析《條例》的出台背景、意義、亮點、作用,做好網路媒體“微傳播”文章,刊發市民有建設性意義的來信和留言,回應社會、民眾關注的熱點問題。[責任單位:市政府新聞辦、市文明辦、市創管辦、市司法局、婁底日報社(婁底新聞網)、婁底廣播電視台等]
4. 開展社會宣傳。充分利用電子屏、立柱廣告位、樓宇廣告、宣傳欄、公交計程車體內外、牆面、建築圍擋、城鄉流動宣傳車等陣地和載體,組織製作發布高質量的短視頻、小電影、公益廣告、板報、牆報等,開展有聲有色、氛圍濃厚的社會宣傳,使《條例》精神和文明行為入腦入心。[責任單位:市政府新聞辦、市文明辦、市創管辦、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文旅廣體局、市住建局(市人防辦)等,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婁底經開區、萬寶新區管委會]
(三)切實貫徹落實
1. 及時制定配套制度。在學通弄懂《條例》的基礎上,對《條例》中禁止性條款,執法部門要制定實施細則,依法實施,確保實施效果;對《條例》中倡導性條款,各級各單位要率先組織踐行,做到知行合一,把文明行為促進工作融入到各市場主體、社會主體的日常生活。相關單位要著眼實施效果,研究實施辦法。立足倡導與治理並行、獎勵與懲戒相宜,重引導、教育、訓練、鼓勵,推動文明行為風尚養成。(責任單位:市文明辦、市創管辦、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衛健委、市交通運輸局等,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婁底經開區、萬寶新區管委會)
2. 統籌推進,納入考核。把文明行為促進作為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園、文明視窗單位、文明集市、文明社區(小區)、文明風景旅遊區、文明餐飲示範店系列創建活動一項重要目標,並作為相關工作考核內容。(責任單位:市文明辦、市創管辦等,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婁底經開區、萬寶新區管委會)
3. 加強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管理。相關單位要根據《條例》規定,加強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管理。[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糧食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文旅廣體局、市住建局(市人防辦)、市城管綜合執法局等,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婁底經開區、萬寶新區管委會]
4. 加大對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城市綠化、寵物飼養、共享腳踏車等方面的執法力度。重點管控亂貼(小廣告)、亂停(車輛)、亂占(占道經營)、亂扔(垃圾)、亂堆(物品)、亂踩(綠化帶)等不文明行為。[責任單位: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建局(市人防辦)、市生態環境局、市衛健委等,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婁底經開區、萬寶新區管委會]
5. 嚴肅查處交通不文明行為和違法行為。重點查處機動車不禮讓行人,隨意占道、變道、穿插、超速駕駛和不規範使用燈光,行人隨意橫穿馬路,隨意向車窗外拋物等不文明行為,積極配合治安管理部門整治在車行道上攔車、散發小廣告等行為。(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城管綜合執法局等,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婁底經開區、萬寶新區管委會)
6. 維護公共衛生和醫療秩序。廣泛深入宣傳公共場所禁菸規定,督促禁菸場所責任單位做好管理工作,對違規行為依法依規查處。研究制定對無償獻血者的保障、獎勵辦法,落實上級關於造血幹細胞或遺體、人體組織、器官捐獻者的保障和獎勵辦法。對不文明就醫和影響醫療機構正常秩序的行為進行勸阻,造成嚴重影響的依法依規處理。(責任單位:市衛健委、市紅十字會等,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婁底經開區、萬寶新區管委會)
7. 推動移風易俗。積極開展移風易俗活動,倡導婚事新辦、喪事簡辦、節儉過節,崇尚文明科學的生活方式,堅決打擊各種封建迷信活動。[責任單位:市紀委市監委、市委宣傳部(市文明辦)、市民政局等,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婁底經開區、萬寶新區管委會]
8. 共享信用成果。建立健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將各部門反饋的不文明行為記錄信息歸集匯總到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強不文明行為信用信息共享力度,對不文明行為依法予以曝光,依法組織並會同相關部門對嚴重失信行為採取聯合懲戒措施。(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市場監管局、人民銀行婁底市中心支行等,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婁底經開區、萬寶新區管委會)
9. 強化文明行為引導。指導政務大廳、商場超市、賓館飯店、公共文化場所、衛生醫療機構、景區景點、交通場站等單位加強文明行為引導和不文明行為勸導,設定無障礙設施和母嬰室,規範配備相關設備。(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商務糧食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文旅廣體局、市衛健委、市市場監管局等,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婁底經開區、萬寶新區管委會)
10. 大力鼓勵公益行為。鼓勵見義勇為、慈善捐助、志願服務等公益行為,大力宣傳各類先進典型;依法保護參與公益的各類組織和個人的合法權益,鼓勵社會各界參與公益活動,並給予相關政策支持和表彰獎勵。[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文明辦)、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等,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婁底經開區、萬寶新區管委會]
11. 落實領導責任、工作責任、監管責任、執法責任和參與責任,在全社會形成整體合力,讓廣大幹部民眾爭做全天候、全程、全域的文明行為促進者、保障者。《條例》明確職責的行政執法部門,要細化執法標準,履行好法定職責。注重獎罰教育相宜,注重文明創新實踐,注重培育和發現典型,注重社會氛圍培育和精神引領,調動人的積極性。將文明行為促進工作要求納入崗位工作規範,依法開展督促檢查、評估考核。(責任單位:各級各相關單位)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條例》的制定實施是我市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加強精神文明建設的具體體現,切實抓好貫徹落實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級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將《條例》的貫徹實施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安排專項經費、專門人員高質量落實各項責任任務。
(二)狠抓上下聯動。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婁底經開區和萬寶新區管委會要進一步研究細化方案,組織相關部門持續深入開展學習宣傳貫徹活動。相關單位要積極主動開展工作,建立長效機制,協調解決貫徹落實過程中的具體問題,確保《條例》實施效果。
(三)發揮法治作用。要把《條例》作為規範文明行為的“利劍”,在服務民眾工作上下工夫、在制度建設上有突破、在文明創建上有作為,與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與鄉村振興、生態文明等工作緊密結合,促規範、促文明、促法治,提升全民文明素養和文明城市創建水平。
解讀
婁底市政府制定了《〈婁底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現解讀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16年底,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的指導意見》,要求以法治體現道德理念、強化法律對道德建設的促進作用。今年11月20日,我市正式頒布實施《婁底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為確保《條例》順利實施,根據婁底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切實做好<婁底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貫徹實施工作的函》,市文明辦組織起草了《〈婁底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推動《條例》落地落實,促進文明行為,為我市高質量發展提供強勁支撐和堅實基礎。
二、起草過程
按照市人民政府統一部署,2021年11月1日成立了由市文明辦牽頭、市委黨校法學專家為主的《方案》起草組,《方案》起草工作正式啟動。11月8日,市委黨校法學專家在認真研讀《條例》的基礎上,充分吸收各方意見建議,反覆推敲,集體研討,經過數次修改,形成了《方案(送審稿)》。11月10日,經審核評估,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同意,市文明辦將《方案(送審稿)》報請市人民政府審查決定。11月18日,根據有關規定,市司法局對《方案》進行了審查。經審查,市司法局認為《方案》制定主體、許可權、程式、內容均合法,且不具有排除、限制公平競爭效果,遂依法對《方案》進行了登記、編號。經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後,12月8日《方案》正式印發。
三、主要內容
《方案》由3個部分構成,分別為:一、指導思想;二、重點任務;三、工作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宣傳引導、創建推進,推動《條例》內化於心、外化於行,不斷增強廣大幹部民眾的文明意識,提升文明素養,促進文明行為,為推動我市高質量發展提供強勁支撐和堅實基礎。
(二)重點任務。明確了深入組織學習、持續開展宣傳、切實貫徹落實等重點領域的工作思路,作出了安排部署。一是深入組織學習。各級各部門單位和廣大幹部民眾要提高政治站位,利用政治和業務學習時間,專題學習《條例》,牢記文明規範,深刻理解《條例》出台背景、立法目的和重大意義,讓《條例》影響更多的人,共同引領文明行為促進工作。二是持續開展宣傳。1.集中宣傳。每年11月20日我市文明行為促進日前後,由市文明辦、市政府新聞辦牽頭,成立專門工作組,召開宣傳工作會議,準備相關資料,印製發放《條例》單行本,製作發布《條例》宣傳牌、公益廣告等,開展《條例》宣傳周、法律諮詢等活動。2.開展《條例》宣傳進機關、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進校園、進網路活動。3.開闢專欄專題專版。市內各主流媒體要全文發布《條例》,對重點條款進行專題解讀、法律釋義,組織專家訪談,深入分析《條例》的出台背景、意義、亮點、作用,刊發市民有建設性意義的來信和留言,回應社會、民眾關注的熱點問題。4.開展社會宣傳。充分利用電子屏、立柱廣告位、樓宇廣告、宣傳欄、公交計程車體內外、牆面、建築圍擋、城鄉流動宣傳車等陣地和載體,組織製作發布高質量的短視頻、小電影、公益廣告、板報、牆報等,開展有聲有色、氛圍濃厚的社會宣傳,使《條例》精神和文明行為入腦入心。三是切實貫徹落實。1.及時制定配套制度。在學通弄懂《條例》的基礎上,對《條例》中禁止性條款,執法部門要制定實施細則,依法實施,確保實施效果。2.統籌推進,納入考核。把文明行為促進作為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園、文明視窗單位、文明集市、文明社區(小區)、文明風景旅遊區、文明餐飲示範店系列創建活動一項重要目標,並作為相關工作考核內容。3.加強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管理。相關單位要根據《條例》規定,加強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管理。4.加大對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城市綠化、寵物飼養、共享腳踏車等方面的執法力度。5.嚴肅查處交通不文明行為和違法行為。6.維護公共衛生和醫療秩序。廣泛深入宣傳公共場所禁菸規定,督促禁菸場所責任單位做好管理工作,對違規行為依法依規查處。7.推動移風易俗。積極開展移風易俗活動,倡導婚事新辦、喪事簡辦、節儉過節,崇尚文明科學的生活方式。8.共享信用成果。建立健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將各部門反饋的不文明行為記錄信息歸集匯總到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強不文明行為信用信息共享力度。9.強化文明行為引導。指導政務大廳、商場超市、賓館飯店、公共文化場所、衛生醫療機構、景區景點、交通場站等單位加強文明行為引導和不文明行為勸導。10. 大力鼓勵公益行為。鼓勵見義勇為、慈善捐助、志願服務等公益行為,大力宣傳各類先進典型。11.落實領導責任、工作責任、監管責任、執法責任和參與責任,在全社會形成整體合力,讓廣大幹部民眾爭做全天候、全程、全域的文明行為促進者、保障者。
(三)工作要求。明確了三條具體舉措。一是要提高思想認識。各級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將《條例》的貫徹實施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安排專項經費、專門人員高質量落實各項責任任務。二是要狠抓上下聯動。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婁底經開區和萬寶新區管委會要進一步研究細化方案,相關單位要積極主動開展工作,確保《條例》實施效果。三是要發揮法治作用。要把《條例》作為規範文明行為的“利劍”,在制度建設上有突破、在文明創建上有作為,提升全民素養和文明城市創建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