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2013年11月12日通過。發表於2013年11月16日《人民日報》。2014年收入中央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決定》共十六部分:一、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義和指導思想;二、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三、加快完善現代市場體系;四、加快轉變政府職能;五、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六、健全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七、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八、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建設;九、推進法治中國建設;十、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十一、推進文化體制機制創新;十二、推進社會事業改革創新;十三、創新社會治理體制;十四、加快生態文明制度建設;十五、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十六、加強和改善黨對全面深化改革的領導。共六十條。《決定》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而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必須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全面深化改革,不斷增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決定》號召全黨同志要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銳意進取,攻堅克難,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不斷奪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勝利、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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