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運動員

一級運動員

一級運動員,是運動員技術等級稱號。運動員等級稱號分為國際級運動健將運動健將、一級運動員、二級運動員三級運動員。授予奧運會比賽項目一級運動員應當為全國比賽,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簡稱省級)運動會,省級體育行政部門主辦的單項比賽;授予非奧運會比賽項目一級運動員應當為全國運動會、全國冬季運動會、全國單項錦標賽、全國單項冠軍賽或同等水平的比賽。

基本介紹

申請名額,授予條件,高校高水平運動隊報考要求,

申請名額

(一)參加全國甲級聯賽、杯賽的各隊運動員,申請人數分別為:第一至八名不超過全隊的70%,第九至十二名不超過全隊的50%,第十三至十六名不超過全隊的30%。
(二)參加全國運動會獲決賽權的各隊運動員,申請人數分別為:第一至四名不超過全隊的60%,第五至八名不超過全隊的40%,第九至十二名不超過全隊的20%。
(三)參加全國乙級聯賽的各隊運動員,申請人數分別為:第一至四名不超過全隊的30%,第五至八名不超過全隊的20%,第九至十六名不超過兩名運動員。
(四)參加全國青年聯賽、全國城市運動會的各隊運動員,申請人數為:第一、二名不超過全隊的30%,第三、四名不超過全隊的20%。

授予條件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一級運動員稱號。
(一)在全國巡迴賽年終總排名中單打四至十六名、雙打二至八名的運動員;
(二)在全國團體錦標賽中,前三名除授予運動健將外的其他運動員和獲得團體四至八名的主力運動員;
(三)在洲際青少年(十個以上國家參加)的比賽中,獲得各項前三名的運動員;
(四)在全國青少年巡迴賽年終總排名中,單打前八名、雙打前四名的運動員;
(五)在全國青少年團體賽中獲得前二名的主力運動員(上場率應占三分之二,取勝占上場次數的三分之二)。
(六)在全大學生比賽中,獲得單打前二名的運動員

高校高水平運動隊報考要求

2021年9月,教育部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規範高校高水平運動隊考試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從2024年開始,符合生源省份高考報名條件,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技術等級稱號者方可報考高校高水平運動隊。2027年起,符合生源省份高考報名條件,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技術等級稱號且近三年在體育總局、教育部規定的全國性比賽中獲得前八名者方可以報考高校運動隊。高校可根據本校建隊實際細化確定認可的比賽、名次、主力上場隊員標準等,並向社會公布。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