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四川”行動計畫(2022—2025年)

2022年3月3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電動四川”行動計畫(2022—2025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電動四川”行動計畫(2022—2025年)
  • 發布單位: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全文
一、總體要求
(一)基本思路。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推動綠色低碳優勢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決策部署,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以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為引領,以完善充換電基礎設施配套為支撐,以新能源汽車推廣套用為重點,堅持發揮政府作用與激發市場活力相結合、統籌規 劃與適度超前相結合、激活存量與做優增量相結合,加快促進動力 電池產業發展壯大,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提檔升級,推進重點領域電動化進程,為推動我省經濟社會全面綠色轉型提供重要支撐。
(二)主要目標。到2025年,“電動四川”行動取得明顯成效,電動替代水平大幅提升。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備、運行穩 定、智慧安全的新能源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體系。新能源汽車市 場滲透率達到全國平均水平,加快打造全國重要的新能源汽車研發製造基地和具有世界影響力的動力電池產業基地。
二、加快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
(三)搭建城際快速充換電設施網路。
1.制定實施高速公路快充網路分階段覆蓋方案,在既有高速公路服務區建設充換電基礎設施,在新建高速公路服務區同步建 設充換電基礎設施。
2.加快補齊普通國省幹線公路服務區充電設施短板,與沿線其他充電基礎設施資源互為補充,助力發展普通國省幹線公路服 務設施充電網路。優先提高全省重要經濟幹線和旅遊公路服務設施充電樁覆蓋率。
(四)推進城區公共區域充換電設施建設。
3.加快停車場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從202 年起,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的新建停車場設定專屬新能源充電停車位原則上不低於20%。推動各類旅遊景區、度假區停車場設定專屬新能源充電停車位。
4.推進公交、出租、環衛、機場通勤、物流等公共服務區域及二級以上客運站充換電設施配建,因地制宜在運營線路沿途規劃建 設快速充換電站,構建車輛可持續運行模式。
(五)推進居住社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安裝。
5.居住社區充電樁建設與改造,具備安裝條件且符合安全要求的,居住社區管理單位應積極配合用戶安裝充電設施並提供必 要協助。
6.推進既有居住社區充電樁建設,將充電樁建設納入老舊社
區改造範圍,對居民有改造意願且有條件的老舊社區進行集中配 建,其他社區可採取片區式、相對集中、就近建設等方式配建公共 充電設施。
7.推動落實新建居住社區配建要求,因地制宜推動固定車位按需預留充電樁建設安裝條件和配電變電設施增容空間。
8.創新居住社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管理模式,鼓勵充電運營企業接受業主委託,開展居住社區充電樁“統建統管”,提高充電樁安全管理水平和綠電消費比例,鼓勵“臨近車位共享”“多車一樁” 等新模式。
(六)加強充換電設施運維和網路服務。
9.統籌充電基礎設施運維管理,研究制定全省統一的充電設施場所消防標準。鼓勵企業參與國家、團體、行業標準制定。推動 制定充電設施電網接入技術標準及監測管理辦法。按照建設項目 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保障充電基礎設施和安全設施同時建成投運並加強維護管理。
10.鼓勵有條件的市(州)積極探索新能源汽車換電模式,支持在公交、出租、城市物流配送、工程、環衛、港口、礦山等公共領域率先推進換電套用。支持宜賓市開展新能源汽車換電模式套用試點,支持有條件的市(州)創建國家新能源汽車換電模式套用試點
城市。鼓勵發展電池銀行、換電運營公司等新業態,鼓勵建設多品
牌共享型開放式換電站。
1 .建立充電智慧型服務平台,加快全省充電基礎設施服務平台建設,接入全省充電基礎設施信息,充分發揮“網際網路+ 充電基礎設施”的優勢,圍繞廣大電動汽車用戶需求,提供充電導航、狀態查詢、充電預約等服務。鼓勵開展“光儲充換”一體換電站建設。
三、推進各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套用
(七)擴大公共領域推廣套用。
12.推動城區公車電動替代,從202 年起,全省(除特殊地區外)新增和更新車輛原則上全部採用新能源汽車;甘孜州、阿壩州、涼山州、攀枝花市(以下簡稱“三州一市”)新增車輛使用新能源汽車比例原則上不低於80%、更新車輛原則上不低於30%。
13.推進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公務用車電動替代,從
202 年起,除實物保障崗位工作用車、處置突發事件應急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等特殊用途車輛(不含固定線路執法執勤、通勤車 輛)和特殊地區外,新增和更新車輛原則上全部採用新能源汽車。
14.推動中短途客運、物流車輛電動替代,持續推進農村客運
“金通工程”,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和線路採用新能源汽車。建立健全綠色物流配送體系。
15.推動自動擋駕考車電動替代,從202 年起,新增和更新自動擋駕考車輛使用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於80%。推動 A 級旅遊景區在新增和更新景區用車時儘量使用新能源汽車。
(八)開展專用領域試點示範。
16.支持新能源汽車在環衛領域的套用,到2025 年新增和更
新的環衛專用車使用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於50%,其中“三州一市”比例不低於30%。
17.開展新能源船舶試點,對現有具備條件的貨船進行受電設施改造,支持建設一批電動船充換電碼頭示範項目。
18.鼓勵起重機、裝載機、挖掘機、推土車新能源產品的研製和推廣,鼓勵新能源渣土車和攪拌車在建設領域套用。
19.推動城際幹線貨運車輛電動替代示範工程,開通一批新能源貨車示範線路。支持成都都市圈新能源汽車協同推廣。支持成都、德陽、眉山、資陽四市在公交、環衛、出租、物流(含城際)、駕考駕培、建築垃圾和混凝土運輸等領域協同開展電動化項目。
(九)鼓勵私人自用領域推廣套用。
20.加強宣傳引導,鼓勵各地研究制定支持新能源汽車推廣套用政策措施。
21.開展新能源汽車檢驗檢測便民服務,為新能源汽車檢驗檢測設定綠色通道,開通周末及法定節假日電話諮詢、預約服務等便 民措施。
四、培育壯大動力電池產業
(十)加快發展鋰電材料產業。
2 .支持行業龍頭企業與甘孜州、阿壩州等資源地深化合作, 堅持生態環境保護優先,有序、高效、清潔開發鋰礦資源,促進優勢 資源儘快轉化形成實際產能。支持市(州)鋰電產業發展,推動相
關市(州)共建“鋰資源精深加工園區”,促進鋰電材料全產業鏈協
同發展,增強對動力電池產業發展的支撐能力。
23.依託我省鋰電材料龍頭企業,推動省級鋰電材料地方標準制定並積極申請國家標準立項項目。做強基礎鋰鹽、正負極材料, 加快補齊隔膜、電解液等薄弱環節,促進鋰電材料產業高質量發展。
(十一)大力發展動力電池產業。
24.聚焦解決產業“卡脖子”關鍵技術問題,組織實施重大科技項目,創新科研組織方式,開展動力電池安全性能、續航里程、循環壽命、回收利用等領域核心技術攻關。在動力電池領域,組建一批
省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產業創新中心、製造業創新中心、數位化轉型促進中心等行業技術支撐平台。
25.最佳化動力電池產業布局,推動動力電池產業向重點區域集聚發展。
26.舉辦世界動力電池大會,提升我省動力電池產業國際影響力。聚焦全球動力電池行業龍頭企業,精準招引細分領域優質企業,梯次打造一批50 億級、20 億級、10 億級核心骨幹企業。
(十二)促進動力電池回收利用。
27.認真落實國家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管理辦法,制定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支持措施。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探索動力電池回收利用市場化運作模式,加快推進動力電池回收綜合利用示範基地、示範項目、標桿企業建設。
28.支持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在銷售城市設立動力電池回收
服務網點,與動力電池生產企業、梯次利用企業、報廢機動車回收 拆解企業、再生利用企業共建拆卸交售、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體系,在有基礎的市(州)開展資源化循環利用試點示範,推動動力電池全價值鏈發展。
29.推廣廢舊動力電池“一站到達”回收利用模式,支持骨幹企業、科研機構、行業平台開展關鍵共性技術研究,加大瓶頸技術攻 關、技術集成示範和科技成果轉化。建立項目選址、工藝設備選擇、污染物排放控制等全方位服務機制。
五、提檔升級新能源汽車產業
(十三)擴大新能源汽車產業規模。
30.以整車基地為龍頭,推動新能源汽車整車規模化發展,支持現有新能源車型提質達產上量,提升產能利用率,擴大產銷規模。積極推動整車企業加快導入新能源車型。培育具有品牌影響力的新能源整車企業。
31.推進招大引強,引進國內知名汽車企業來川投資新能源汽車,加快引進驅動電機及控制系統等新能源汽車關鍵零部件配套 項目,推動產業鏈優勢企業協同發展。利用國有投資平台、產業發 展基金等國有投融資資源,推動產能利用率偏低的汽車企業資產重組,盤活存量產能。
(十四)提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水平。
32.支持傳統燃油汽車企業加快新能源車型研發投入,鼓勵汽配企業為新能源汽車配套,轉型發展新能源汽車。積極推動汽車
企業與動力電池生產企業深度合作,共同開發換電車型,探索車電分離模式。
3 .加快推進汽車電動化、智慧型化一體化發展,圍繞晶片、軟體、感測器、功率器件等核心領域,打造“三電系統”(電動機、動力電池、電控系統)、智慧型座艙、自動駕駛和車聯網為一體的新能源與 智慧型汽車全產業鏈體系。搭建新能源汽車產業對接平台,引導整
車企業同關鍵零部件、材料企業合作,提升產業鏈融合發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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