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企百城”商標品牌價值提升行動方案(2023—2025年)

《“千企百城”商標品牌價值提升行動方案(2023—2025年)》是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智慧財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 年)》《擴大內需戰略規劃綱要(2022—2035 年)》和國務院印發的《“十四五”國家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的決策部署,紮實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新時代推進品牌建設的指導意見》,推進實施商標品牌戰略,充分發揮商標制度的基礎保障作用,有效促進企業和區域商標品牌價值提升,加快推動中國產品向中國品牌轉變制定的方案。由國家知識產權局於2023年4月7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印發機關:國家知識產權局
  • 印發日期:2023年4月7日
印發信息,方案全文,

印發信息

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印發“千企百城”商標品牌價值提升行動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局,四川省智慧財產權服務促進中心,各地方有關中心,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推進智慧財產權強國建設,深入實施商標品牌戰略,促進企業和區域商標品牌價值提升,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國家知識產權局決定開展“千企百城”商標品牌價值提升行動。請按照《“千企百城”商標品牌價值提升行動方案(2023—2025年)》要求,認真組織實施,於4月28日前將2023年度申報和推薦材料報送國家知識產權局智慧財產權運用促進司。
國家知識產權局
2023年4月7日

方案全文

“千企百城”商標品牌價值提升行動方案(2023—2025 年)
商標制度是加強品牌法律保護、實現品牌市場價值、發揮品牌經濟和社會效益的基礎保障。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智慧財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 年)》《擴大內需戰略規劃綱要(2022—2035 年)》和國務院印發的《“十四五”國家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的決策部署,紮實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新時代推進品牌建設的指導意見》,推進實施商標品牌戰略,充分發揮商標制度的基礎保障作用,有效促進企業和區域商標品牌價值提升,加快推動中國產品向中國品牌轉變,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一中、二中全會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加強智慧財產權法治保障,進一步打通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服務全鏈條,深入推進商標品牌建設,以企業和區域為重點,加快建立健全商標品牌培育和評價體系,支持、引導市場主體充分發揮商標等各類智慧財產權的組合效應,著力提升品牌價值,提高產業綜合競爭力,促進形成商標品牌帶動、企業壯大、區域發展、產業升級的品牌經濟模式,更好服務實體經濟,助力恢復和擴大消費,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主要目標。到“十四五”期末,參加行動的商標品牌中,上千個企業和上百個區域品牌市場價值和競爭力顯著提升,商品、服務的產值、利潤、消費者滿意度和知名度等普遍提高,帶動就業崗位和從業人員收入明顯增加,形成更多有影響力的民族品牌和國際知名品牌。各地方商標品牌指導站服務更加高效,建設管理更加規範,服務市場主體作用有效發揮。新時代具有中國特色的商標品牌價值評價體系初步建立,商標品牌建設工作機制和支撐體系更加健全,有力支撐智慧財產權強國和品牌強國建設。
二、重點任務
(一)企業商標品牌價值提升專項行動。引導和支持企業加強商標品牌建設,挖掘培育專精特新等中小企業新興品牌,推動大型龍頭企業等打造國際知名品牌,支持傳統品牌創新升級,打造“千企千標”企業商標品牌價值提升範例。
1. 強化商標品牌管理。制定實施企業商標品牌戰略,強化企業商標品牌工作領導機制。構建與品牌建設相結合的企業智慧財產權合規管理體系,規範商標申請、使用和宣傳,加強商標品牌風險防控和商譽維護。
2. 最佳化商標品牌培育。充分發揮商標、專利等多種類型智慧財產權組合效應,推動企業技術創新、質量提升、服務升級,培育品牌豐厚內涵,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樹立商標先行的品牌意識,提高商標設計水平與申請註冊質量,與產品外觀設計、企業文化打造等協同推進,塑造深入人心的企業品牌形象。
3. 加強商標品牌運營。充分運用新技術、新媒體、新模式,以商標為核心載體開展品牌宣傳推廣,創新品牌市場運營模式,提高商品、服務知名度和附加值。聚焦主營業務,合理構建商標矩陣,健全商標等智慧財產權資產管理體系,充分運用質押融資、保險、證券化等方式,提升企業資本運營水平和效益。
4. 提升商標品牌國際影響力。提高商標海外布局水平,運用商標法律制度,有力維護企業海外權益,增強品牌國際競爭優勢。圍繞企業海外業務拓展,加強商標國際化、本土化宣傳和管理,面向國際市場講好中國品牌故事,提升中國商標品牌國際影響力。
(二)商標品牌優勢區域創建專項行動。引導和支持各地方
以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等為主要抓手,大力培育發展區域品牌,優先支持製造業區域品牌創建,鼓勵現代服務業、新型農業集群化、品牌化發展,打造“百城百品”產業集聚區品牌經濟發展高地。
1. 健全區域品牌管理機制。以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等為載體,加強區域品牌建設統籌協調,制定出台區域品牌發展計畫,確定發展戰略方向和目標,系統開展區域品牌培育、管理、運用和保護工作。完善區域品牌相關商標使用管理規則,明確區域品牌使用人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完善準入和退出機制。
2. 強化區域品牌品質保障。遵循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等使用管理規則,建立健全區域品牌檢驗監督制度和具體標準,強化商品或服務的產地、原料、製造方法、特定品質等規範保障,推動區域品牌建設管理與標準、專利等深度融合,提升品牌技術優勢和市場競爭力。
3. 打造區域品牌形象。推動區域品牌使用人統一商標授權許可,規範商標標識使用,建立產品溯源機制,加強行業自律,依法進行商標品牌推廣和維權,制定風險控制預案,切實維護區域品牌形象和聲譽。鼓勵挖掘區域品牌文化內涵,加強國內外展示推廣,將商標品牌塑造為特色鮮明的地區名片。
4. 推動區域品牌共建共享。鼓勵產業集聚區內的龍頭企業積極使用區域品牌相關商標標識,促進企業品牌與區域品牌優勢疊加、融合發展。以商標品牌為紐帶強化中小企業幫扶機制,引導提升中小企業商標意識和商標使用規範化水平,通過集體授信等方式,提高區域品牌用標企業融資效率,促進企業協同發展和
融通創新,實現資源共享、形象共塑、文化共融,形成品牌效應和規模效應。
5. 促進區域特色產業高質量發展。發揮區域品牌引領帶動作用,助力本地區相關產業鏈再造和價值鏈提升,增加就業崗位、人員收入和財稅貢獻,培育壯大特色優勢產業,有力支撐區域經濟高質量發展。鼓勵區域品牌積極運用商標等智慧財產權開拓國內國際市場,推動傳統產業向全球產業鏈價值鏈高端攀升。
(三)商標品牌建設服務指導專項行動。推進落實《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商標品牌指導站建設的通知》,引導鼓勵商標品牌指導站(以下簡稱指導站)圍繞打造“千企千標”和“百城百品”開展專項服務指導,為商標品牌價值提升創造良好服務環境。
1. 建立對接聯繫機制。面向服務區域內參加商標品牌價值提升行動的企業和區域品牌主體,建立服務指導對接聯繫機制,暢通高效便捷的溝通渠道,開展專項定點服務。
2. 開展專項服務指導。協助服務對象有效利用商標、專利等組合策略,提升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效能。依法依規協調處理商標糾紛,合理平衡商標權利人與社會公眾利益。探索開展商標國際註冊及海外糾紛應對指導服務。加強重點商標風險監測預警等工作,為服務對象和地方政府提供參考。結合地方人文特色加強商標品牌行銷策劃,宣傳推介國貨精品,促進品牌消費,推動區域產業品牌化發展。積極促進供需對接,充分發揮智慧財產權融資、保險、許可等對商標品牌價值實現的支撐作用。
3. 提升綜合服務能力。加強指導站高質量建設和規範化運行,充實人才隊伍、強化經費保障、規範內部管理、提升運行效率,提高商標品牌服務指導的專業化、便利化水平。以服務需求為導向,匯聚、連結相關政府部門、專家、機構等資源,打造幫扶指導綜合平台。鼓勵結合地方實際和特色優勢,通過創建商標品牌創新創業基地、建設品牌孵化園區、設立市場化商標品牌發展基金等多種方式,拓展指導站載體形式和服務範圍,向商標品牌培育、管理、研究等多元化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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