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牆體材料革新指導意見

《“十二五”牆體材料革新指導意見》是國家發展改革委2011年11月15日發布的政府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十二五”牆體材料革新指導意見
  • 類別:政府通知
  • 印發單位:國家發展改革委
  • 印發時間: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發改委通知,革新指導意見,

發改委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十二五”牆體材料革新指導意見的通知
發改環資〔2011〕243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經貿委(經信委、工信委)、牆體材料革新主管部門:
為貫徹《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落實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基本國策,深入開展“十二五”時期牆體材料革新工作,有效保護耕地和環境、節約能源,提高資源利用效率,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緩解經濟社會發展與資源環境矛盾,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我委組織編制了《“十二五”牆體材料革新指導意見》,研究提出了“十二五”牆體材料革新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主要目標、重點工作以及政策措施。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屬檔案:“十二五”牆體材料革新指導意見
國家發展改革委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革新指導意見

“十二五”牆體材料革新指導意見
“十二五”時期,是我國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加快的關鍵時期,一方面固體廢棄物大量排放和堆存占用寶貴土地,污染環境和危害人體健康,另一方面城鄉建設發展對建材產品需求急劇增加,資源環境的約束矛盾日益突出。進一步推進牆體材料革新是保護耕地,節約能源,提高資源利用效率、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維護人民民眾權益,緩解經濟社會發展與資源環境矛盾,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的重要措施。為了深入推進牆體材料革新,制訂本指導意見。
“十一五”牆體材料革新取得顯著成效
(一)城市城區“禁實”任務基本完成。截至2010年底,全國600多個城市已基本實現城市(城區)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以下簡稱“禁實”)。部分地區在完成城市“禁實”的基礎上,開始向縣城推進,已有16省(區、市)的487個縣城實現“禁實”。部分地區已經開展禁止生產和限制使用粘土製品(以下簡稱“禁粘”)工作。
(二)新型牆體材料快速發展。2010年全國新型牆體材料產量已占牆體材料總量的55%,比2005年提高11個百分點,以新型牆體材料為主的生產和套用格局基本形成。套用新型牆體材料新建節能建築累計面積48億平方米,比“十五”末增加3倍多。新型牆體材料年產能6000萬塊標磚以上的企業達到5000多家,比“十五”末增加50%以上,改變了傳統牆體材料企業以磚瓦窯為主小而散的局面。
(三)技術水平大幅提升。新型牆體材料裝備產業得到壯大,全國年產值過億的新型牆體材料裝備企業從無到有發展到30多家。新型牆體材料的產品質量和套用水平明顯提高,呈現出系列化、標準化、規範化生產和套用,滿足了城鄉建設對牆體材料日益增長的需求。一批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技術先進、自動化程度高的成套技術裝備已達國際先進水平,目前已出口到80多個國家。
(四)節能減排成效明顯。通過淘汰落後產能、企業技術改造、建築套用,共實現節約標準煤約2500萬噸,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約5500萬噸,減少二氧化硫排放約50萬噸。全國共關停粘土磚瓦企業1.4萬家,淘汰落後產能1000多億塊標磚。
(五)利廢節地效果突出。新型牆體材料發展消納煤矸石、粉煤灰、尾礦等大宗固體廢棄物約15億噸,減少毀田燒磚、堆存占地、關停企業騰退、淘汰粘土磚產能,合計節約耕地300多萬畝,為守住18億畝耕地紅線作出了積極貢獻。
“十一五”期間牆體材料革新工作雖然取得顯著成效,但實心粘土磚在城鎮和農村居民建房中仍有較大市場;新型牆體材料品質需進一步提高;牆體材料革新推進能力有待加強。隨著“十二五”時期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加快,大宗固體廢棄物產生和堆存占用大量土地,污染環境的問題仍相當嚴重。同時隨著城鄉建設的快速發展,人民生活居住水平的不斷提高,迫切需要大量品質優良的新型牆體材料,滿足綠色節能建築發展的需求,牆體材料革新面臨著新形勢和新挑戰。
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樹立綠色、低碳發展理念,以推進節能減排、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為重心,以技術創新和制度創新為動力,以服務建築、保護耕地、資源綜合利用為目標,強化政策調控,發揮市場導向,深入推進“城市限粘、縣城禁實”工作,大力發展節能、節地、利廢的新型牆體材料,推動產業最佳化升級,促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有機統一。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政府主導與市場調節結合。充分發揮政府巨觀調控作用,加強部門協調配合,完善法規政策,依法推進;發揮企業的主動性和創造性,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對新型牆體材料的市場需求。
堅持因地制宜與區域特色相結合。統籌兼顧各地資源狀況、氣候條件以及建築結構等因素,積極發展適合當地實際的新型牆體材料;綜合考慮區域經濟水平、文化風俗,打造不同區域、不同民族獨具特色的建築文化。
堅持技術創新與節能環保相結合。加強共性和關鍵性技術的研發,引進、吸收、推廣先進實用技術,促進先進裝備生產的國產化;適應建築使用功能和綠色節能建築的新要求,不斷提升新型牆體材料節能環保等性能。
(三)發展目標
到2015年,全國30%以上的城市實現“限粘”、50%以上縣城實現“禁實”;全國實心粘土磚產量控制在3000億塊標準磚(折合)以下,新型牆體材料產量所占比重達65%以上,建築套用比例達75%以上;新型牆體材料產品生產能耗下降20%;新型牆體材料技術裝備整體水平顯著提升,產品質量明顯提高,產品結構進一步最佳化。
“十二五”牆體材料革新重點工作
(一)深入推進“禁實”工作
在鞏固城市城區“禁實”成果基礎上,向廣度和深度推進。新型牆體材料能夠滿足工程建設需要的地區開展城市城區限制使用粘土製品(以下簡稱:“限粘”)工作,限制使用粘土成分在20%以上的牆體材料,分批發布“限粘”城市名單;推動縣城“禁實”,分批發布“禁實”縣城名單,確保2015年全國半數以上縣城實現“禁實”目標;有條件的地區開展“禁粘”,有序推進鄉鎮、農村“禁實”工作。
(二)加快新型牆體材料發展步伐
鼓勵新型牆體材料向輕質化、高強化、複合化發展,重點推進節能保溫、高強防火、利廢環保的多功能複合一體化新型牆體材料生產套用。大力發展以煤矸石、粉煤灰、脫硫石膏等為主要原料的新型牆體材料產品。在大宗固體廢棄物產生和堆存量大的地區優先發展高檔次、高摻量的利廢新型牆體材料產品;在人均耕地少、沙石資源比較豐富地區優先發展混凝土製品;在自然資源匱乏、粘土資源比較豐富地區適當發展空心化、多功能的粘土砌塊製品。各地區要根據當地實際情況,進一步明確區域主導產品,提高產品檔次,促進新型牆體材料產業又好又快發展。
(三)推動新型牆體材料產業升級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產業政策,適時調整發布鼓勵、限制、淘汰的牆體材料生產技術、工藝、設備及產品目錄。提高行業準入門檻,建立牆體材料落後產能退出機制,加快落後產品、技術和設備的淘汰,推進結構調整,轉變發展方式,重點做好燒結製品企業的整合改造提升。實施節能技術改造,大力推廣大斷面隧道窯、節能變頻技術、窯爐餘熱利用等先進生產工藝技術,提高企業節能減排水平。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從源頭減少污染排放。積極推進品牌戰略,引導企業爭創品牌產品,鼓勵規模企業、優質產品走品牌經營之路。鼓勵企業多元化發展,支持各種形式的重組聯合,提高產業集中度,推動新型牆體材料產業規模化、管理現代化、裝備自動化、生產標準化。
(四)組織新型牆體材料示範
組織實施示範工程,強化生產和套用示範,提升新型牆體材料整體水平。一是實施利廢新型牆體材料示範工程,推進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示範基地建設,通過技術研發,支持企業利用建築廢棄物、城市污泥、尾礦、磷石膏等固體廢棄物生產新型牆體材料,提高綜合利用效率。二是實施新型牆體材料推廣示範工程,在縣城及周邊加大新型牆體材料推廣力度,結合安居工程、保障房建設和新農村建設,大力發展節能環保、阻燃防火的新型牆體材料;在有條件的鄉鎮農村,引導農村自建房使用節能環保的新型牆體材料,加大在新農村示範工程的套用。三是實施多功能複合一體化新型牆體材料示範工程,選擇若干中心城市,有重點、有目標地培育建設多功能複合一體化新型牆體材料生產基地,推動多功能複合一體化新型牆體材料在城市建築中的套用示範。四是實施龍頭企業示範工程,選擇骨幹企業和規模以上企業,採取扶優扶強政策,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培育具有技術優勢、品牌優勢、管理優勢、文化優勢的10家裝備製造、100家生產示範龍頭企業。
(五)強化基金和稅收政策引導
充分發揮專項基金和稅收政策的引導作用。嚴格執行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新型牆體材料專項基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綜[2007]77號)規定,進一步加強專項基金征繳工作管理,確保應繳盡繳,不得隨意減免,杜絕擠占、挪用專項基金。加大專項基金對新型牆體材料發展的支持力度,提高專項基金投入新型牆體材料生產和科研開發的比例。進一步研究完善和落實有關稅收政策,引導企業,引導社會資金投入新型牆體材料發展領域。
(六)增強能力建設
健全牆體材料革新工作管理機制,形成管理、監察、服務“三位一體”的管理體系,加強行業管理能力建設,強化基礎管理。加強牆體材料革新工作隊伍建設,確保機構穩定,人員充實,完善目標管理機制。強化人員培訓,培養一批高水平牆體材料革新專業人才和管理人才,提高執法能力,增強服務意識,提升技術、管理和服務水平。建立健全統計制度,完善統計體系。構建牆體材料革新工作信息化平台,提升管理水平。建立科學規範的牆體材料革新工作評價機制。
政策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完善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各有關部門密切配合的牆體材料革新工作協調機制,指導和推進牆體材料革新工作。各級地方人民政府要將牆體材料革新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議事日程,制定發展規劃,並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研究制定牆體材料革新的發展目標、政策措施等,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各地牆體材料革新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牆體材料革新工作的組織領導,健全機構,落實責任,建立健全目標管理責任制,完善考核機制。
(二)完善政策措施
貫徹落實《循環經濟促進法》的有關要求,研究制定促進新型牆體材料發展的法規政策,加快依法“禁實”,依法“推新”的步伐,依法推進牆體材料革新工作。適時修訂《新型牆體材料目錄》,促進最佳化產業結構。制定和完善新型牆體材料產業發展的有關財稅激勵政策,研究出台取用粘土資源燒磚課以較高資源稅的限制性政策。逐步拓寬財政、金融、投資支持渠道,加大對新型牆體材料發展的支持力度。各地要完善牆體材料革新的相關配套政策。
(三)強化技術支撐
鼓勵產學研、生產套用的結合,加強共性和關鍵性技術的研發,組織引進、消化、吸收國外先進技術,研究、開發科技含量高、利廢效果好、節能效果顯著、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優質新型牆體材料生產技術和裝備。加大科技研發投入,支持骨幹企業設立技術研發中心,提高科技創新能力,促進先進裝備生產的國產化。
(四)健全標準體系
進一步加強新型牆體材料產品標準體系建設,完善新型牆體材料產品標準,提高標準的技術水平,研究制定多功能複合一體化新型牆體材料技術標準。加快完善新型牆體材料產品套用的技術標準、規程和圖集,滿足綠色節能建築設計、施工對新型牆體材料提出的更高要求,促進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的推廣套用,拓寬新型牆體材料套用範圍。
加強監督管理
加強對粘土磚生產用地的監督管理,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循環經濟促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要求,嚴格控制粘土磚生產企業取土範圍和規模,嚴禁占用耕地建窯或擅自在耕地上取土;加強對牆體材料生產企業的監管,規範新型牆體材料的認定管理,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無照生產經營、銷售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產品的行為,要堅決依法嚴肅處理;加強對牆體材料生產企業的環境監督執法,依法處罰污染環境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據有關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嚴格監督牆體材料生產企業的銷售行為,禁止質量未達標的牆體材料產品出廠銷售。
(六)加強交流合作
研究出台相關措施,加快各地牆體材料革新工作在管理、標準、檢測、套用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充分發揮協會的作用。開展新型牆體材料國際技術交流,與相關國際組織和國家建立合作機制,引進國外的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不斷拓展新型牆體材料國際合作的領域和範圍。
(七)加大宣傳力度
進一步加大對牆體材料革新的宣傳力度,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的輿論導向作用,大力宣傳牆體材料革新有關的政策、法規和措施,普及新型牆體材料相關知識,宣傳新型牆體材料節約能源資源,保護耕地和環境,維護人民權益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宣傳新型牆體材料優越性能、種類、標準、特點和正確的使用方法。推動全社會都來關心、關注和支持牆體材料革新工作,努力營造牆體材料革新工作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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