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國家重點圖書出版規劃項目:經濟法學

“十一五”國家重點圖書出版規劃項目:經濟法學

《“十一五”國家重點圖書出版規劃項目:經濟法學》是2008年9月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王衛國、李東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十一五”國家重點圖書出版規劃項目:經濟法學
  • 作者:王衛國、李東方
  • 出版社: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8年9月
  • 頁數:667 頁
  • 定價:50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62032595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本書教材的出版,凝結了眾多各名法學家多年來的理論研究成果,全面系統地反映了現今法學教學研究的最高水準。它以法學“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知識”為主要內容,既注重本學科領域的基礎理論和發展動態,又注重理論聯繫實際滿足讀者對象的多層次需要;既追求教材的理論深度與學術價植,又追求教材在體系、風格、邏輯上的一致性;它以靈活多樣的體例形式闡釋教材內容,既加強了法學教材的多樣化發展,又加強了教材對讀者學習方法與興趣的正確引導。它的出版也是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多年來對法學教材深入研究與探索的職業體現。
本書主要由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深圳大學法學院、煙臺大學法學院等學術機構中長期從事經濟法學研究和教學的專學學者撰寫而成。

作者簡介

王衛國,男,重慶人,中國政法大學校長助理兼民商經濟法學院院長,法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中國法學會理事,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信息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破產法》起草工作小組成員,國家司法考試命題專家委員會成員,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建設顧問,國際商會仲裁院仲裁員,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仲裁員,聯合國貿易法委員會《商業和金融欺詐》項目專家組成員。曾擔任中共中央政治局法制講座主講人(1999年)。曾榮獲中央六部“全國留學回國人員先進個人”,中宣部、法務部“全國法制宣傳教育先進個人”等稱號。在民商法、經濟法領域有著很深的學術造詣。在經濟法域,長期從事企業法、市場規製法、土地管理法等方面的研究。1997年發表的專著《中國土地權利研究》對我國的土地立法產生了重要影響。1998年以來擔任國家司法考試(原為全國律師資格考試)經濟法部分的命題負責人和指導用書經濟法部分主編。1999年為中共中央政治局主講法制講座《依法保障和促進國有企業改革》。2004年擔任全國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教學用書《經濟法》副主編並撰寫《市場規製法律制度一般原理》部分。2001年以來先後擔任《企業債務重組的替代方法研究》、《深圳市集體所有制企業改革的法律問題研究》、《中國城市化與土地流轉:立法模式研究》、《中國的反商業欺詐》、《國有企業改制中職工持股規範研究》等科研項目的主持人。李東方,男,重慶人。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經濟法研究所所長,學院學術委員會委員,經濟法研究生導師組組長。西南政法大學首屆經濟法博士,北京大學法學院經濟法專業早期博士後。兼任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理事,全國律協環境與資源法律委員會委員,北京市律師協會資本與證券市場專業委員會委員,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中豪律師集團(北京)事務所名譽主任。長期從事經濟法的實踐和理論研究,在經濟法理論、金融證券法、文化遺產保護法等領域有很深的造詣。代表性的學術論文有:《近代法律體系的局限性與經濟法的生成》、《現代經濟法的產生及其社會公共利益的本位性》、《論證券監管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則》、《政府監管的缺陷與證券監管的適度性分析》、《西部人文資源的法律保護》等。代表性的學術著作有:《證券監管法律制度研究》(獨著)、《公民的物權》(合著)、《社會保障法律制度研究》(合著)、《市場管理法教程》(主編)、《經濟法案例教程》(主編)、《證券法學》(主編)、《證券法》(主編)等。主持國家重點課題《西部人文資源的開發、利用與保護》的子課題《人文資源保護、開發和利用的國外經驗與國內對策》,該課題的成果《人文資源法律保護論》是我國第一部系統而深入研究人文資源法律保護的專著,該項成果很大程度上填補了我國在這一領域法律研究的空白。

圖書目錄

第一篇 經濟法總論
第一章 經濟法學說史
第一節 國外經濟法學說
第二節 中國經濟法學說
第二章 經濟法的基礎
第一節 經濟法的社會基礎
第二節 經濟法的經濟基礎
第三節 經濟法的政治基礎
第三章 經濟法的調整對象和體系
第一節 經濟法的調整對象
第二節 經濟法的體系
第四章 經濟法的基本原則
第一節 確立經濟法基本原則的理由和根據
第二節 市場競爭原則
第三節 巨觀調控原則
第四節 市場競爭原則與巨觀調控原控原則的關係
第五章 經濟法的屬性
第一節 經濟法以社會公共性為本位
第二節 經濟法以確認和規範國家干預為特徵
第三節 經濟法屬於社會法
第六章 經濟法與權力(利)
第一節 傳統經濟法權力(利)的述評
第二節 經濟法權力(利)的根據及內容
第七章 經濟法與私權
第一節 私權與市場制度
第二節 對私權的制度激勵
第三節 經濟法與私權減損
第四節 經濟法對私權的保障和服務
第八章 經濟法的適度干預
第一節 適度干預的原因
第二節 適度干預的反面
第三節 如保保障干預的適度
第九章 經濟法的非傳統性
第一節 經濟法是否有民法般嚴密的體系
第二節 經濟法是否有民法般精確的調整對象
第三節 經濟法是否應該有專門的經濟拆訟法
第四節 經濟法是否應該有獨特的法律責任體系
第五節 經濟法學理論的所缺與所需
第二篇 經濟法主體
第十章 經濟法主體的基礎理論
第一節 經濟法主體理論研究概況
第二節 經濟法主體概述
第三節 國家干預主體
第四節 市場主體
第五節 社會協調主體
第三篇 市場監管法
第十四章 市場監管法的基礎理論
第十五章 競爭法律制度
第十六章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制度
第十七章 產品質量法律制度
第十八章 廣告法律制度
第二十章 銀行業監管法律制度
第二十一章 保險業監管法律制度
第二十二章 證券監管法律制度
第二十三章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律制度
第二十四章 會計和審計法律制度
第四篇 巨觀調控法
第二十五章 巨觀調控法的基礎理論
第二十六章 計畫法
第二十七章 財政法
第二十八章 金融法
第二十九章 產業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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